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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公司总部办公楼704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董事一致推选董事王向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长毛展宏先生,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孟庆春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董立志先生、监事齐登业先生(辞职后继续履职)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总经理李洪建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唐邦秀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2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波涛、张振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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