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1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13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6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8.50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11,764,706股至23,529,41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2025年11月10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509,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回购最高价格7.9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20元/股,回购均价6.6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9,683,300.5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银行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2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本次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楼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楼静静女士计划自2024年11月23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200万元(含)。截至2025年11月3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票13,432,593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8%,增持金额合计为89,479,444.4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其中:楼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3,450,09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约为0.20%,对应增持金额为19,907,048.40元(不含交易费用);楼静静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3,25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约为0.19%,对应增持金额为19,079,2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金田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6,732,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约为0.39%,对应增持金额为50,493,19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除上述增持计划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股份数量变动包含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可转债转股等情况。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6,509,460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93877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拟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0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1月11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900万元。
一、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二、 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9日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800万元、3,600万元归还至“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金铜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11日,根据现阶段“金铜转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提前将500万元归还至“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金铜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1月11日,公司已累计归还“金铜转债”募集资金9,900万元,现闲置“金铜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100万元。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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