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在清远市清城区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为2.98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 对外投资进展
2025年11月11日,公司与广东省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广东省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 宗地的不动产单元代码:441802003006GB00494。
3、 宗地总面积:54,683.78平方米。
4、 宗地位置: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凤城街道辖区内,具体四至范围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职教一路西延线,西至空地,北至规划路。
5、 宗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6、 规划条件: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9,367.56平方米,不小于54,683.78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1.0;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不高于65%,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
7、 出让期限:50年。
8、 出让价款:32,700,000元。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利于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中长期的发展需要。本次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或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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