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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53版)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机关2号楼2楼东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5年1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 特别决议议案:1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部(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00—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2025年11月27日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话:0398—5888908

  传真:0398—5897007

  邮编:472300

  联系人:李玉飞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5-053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5-054号),修订后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召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55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5-054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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