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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锋转债”已经于2025年7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21日(最后转股日),共有1,413,424张“华锋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6,244,312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由196,234,877股增加至212,479,18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623.487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247.9189万元。

  结合上述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及公司规范化治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的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同意将部分修订后的制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7)。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雅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锋转债”已经于2025年7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21日(最后转股日),共有1,413,424张“华锋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6,244,312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由196,234,877股增加至212,479,18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623.487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247.9189万元。

  结合上述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及公司规范化治理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该议案待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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