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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11月11日下午16: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卜永彪、范海峰、欧永良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一、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5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日下午15:30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2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文件。

  3、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通过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45。

  3、登记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11月28日16:45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小强、李丹娜

  联系电话:020-81514020  传真:020-81503515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511340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8”,投票简称为“珠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依照委托指示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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