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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11版)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日

  至2025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01、2.0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还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供核查。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日下午12:00-12: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女士021-67276833

  会务联系人:许思远先生021-67276833

  公司传真:021-67270000

  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1月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其中潘利军先生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同意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相关制度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内容。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陈国桢先生、高勇进先生、You Ruojie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彭涛先生、王刚先生、万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彭涛先生、王刚先生、万振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其中彭涛先生、王刚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并获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信息。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拟组建的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候选董事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国桢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市金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曾任公司技术部部长、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及上海华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国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股份;除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高勇进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2017年荣获2015-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区科技英才奖;为上海市金山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曾担任公司技术部部长、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华峰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峰铝业(日本)有限公司董事(代表取缔役社长)。

  高勇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You Ruojie 女士,澳大利亚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尤若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彭涛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远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隆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并兼任浙江天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智容天下互联网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中软安人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刚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理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万振华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现任苏州聚之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聚之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万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11月12日上午9点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董事You Ruojie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同意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内容。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制度修订和制定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相关制度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内容。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对外捐赠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内部审计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2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8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9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内部控制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国桢先生、高勇进先生、You Ruojie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4.1提名陈国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提名高勇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3提名You Ruojie(尤若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彭涛先生、王刚先生、万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3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5.1提名彭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提名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3提名万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定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13: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11月12日,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明确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核心监督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不再担任监事。

  二、增加董事会席位情况

  根据《公司法》要求,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综合考虑治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具体实际,拟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至7名,其中1名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内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派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四、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修订、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制定后的治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条款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临时股东大会”修改为“临时股东会”,同时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代替;以确保与《公司法》的规定保持一致。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重点,《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稿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进行列示,其余仅涉文字表述调整、条款编号调整、标点调整等非实质性修订,不再逐一比对。

  公司章程具体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D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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