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89.2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29人。2025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本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原因
为拓展新能源业务赛道,公司于2021年开始布局从上游锂矿到中游锂盐加工的一体化锂资源业务,于2023年完成非洲布谷尼锂矿的收购,并于2022年开始在海南洋浦投资新建2万吨氢氧化锂项目,该项目已于2025年5月正式建成并实现合格品下线。近年来,全球锂盐市场供需结构发生显著变化,除了锂盐价格剧烈波动外,就产品方面来看,氢氧化锂产品市场正面临需求端收缩与供给端挤压的双重压力,其核心下游高镍三元材料需求增速放缓及海外需求疲软;同时,动力及储能电池市场结构性转向磷酸铁锂的趋势显著,推动市场需求向碳酸锂转移,行业产能布局加速向碳酸锂倾斜,使得氢氧化锂与碳酸锂在价格、产能及下游需求方面呈现明显分化。为增强公司应对下游市场的灵活性,优化公司锂盐加工产线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现有氢氧化锂产线实施新增碳化产线的技改项目,技改完成后,公司锂盐产品结构将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氢氧化锂,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弹性调整为氢氧化锂及碳酸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上述产品结构变化调整,公司拟将2024年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中2026年和2027年“氢氧化锂产量”调整为“锂盐(氢氧化锂、碳酸锂)产量”。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1、对《激励计划》“特别提示”及“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 上述“油气业务权益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中的油气业务权益产量为准。
② 上述“氢氧化锂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中的氢氧化锂产量为准。
③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 上述“油气业务权益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中的油气业务权益产量为准。
② 上述“锂盐(氢氧化锂、碳酸锂)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中的锂盐(氢氧化锂、碳酸锂)产量为准。
③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对“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的调整如下:
调整前:
……
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并保持综合竞争力,本激励计划决定选用油气业务权益产量、氢氧化锂产量、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
……
调整后:
……
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并保持综合竞争力,本激励计划决定选用油气业务权益产量、锂盐(氢氧化锂、碳酸锂)产量、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
……
3、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对应内容也同步进行修订。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利于更好地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加股权激励的效果,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涉及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会降低公司后续发展的目标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以保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备实际操作和激励意义,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修订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2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0.01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2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基本内容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5月14日及9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064、111)。
2025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3,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00,7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6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417,213.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鉴于资本市场行情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已超过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10.01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也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0.01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2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4.26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535.16万股至1,061.1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8%至0.5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0.01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26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实施。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3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业务拓展及内部规范治理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现行11名增加至13名,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唐斌先生、滕磊先生、张良森先生、郝毓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永平先生、李鹏先生、顾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根据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大股东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夏亚斌先生、丁正锋先生、周红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胡亚玲女士、蔡东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表决,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12名董事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斌先生、郝毓鸣女士、夏亚斌先生、丁正锋先生、周红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滕磊先生在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自愿增持,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102,000股;张良森先生在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期间,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00,000股。唐斌先生、张良森先生、郝毓鸣女士与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滕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亚斌先生、丁正锋先生、周红霞女士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其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其中,胡亚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且已获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信息。
如《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获得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自股东会换届选举完成起成立,任期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永平先生、李鹏先生因其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4日将满6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陈永平先生、李鹏先生的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4日止,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选举新的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斌,中国国籍,男,1971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曾任江西省经贸委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科员,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上海复星产业投资公司江西首席代表、北京首席代表,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现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首席投资官,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亚东平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复星常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滕磊,中国国籍,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曾任复星集团矿业事业部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高级投资总监、执行总经理,复星资源集团投资董事总经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总裁。现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Kodal Minerals PLC董事,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董事,海南现代建筑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良森,中国国籍,男,1974年出生,博士学位。曾任山东证券有限公司上海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项目经理、道勤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上海高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复星国际高级副总裁(非高级管理人员),复星创富(江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复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复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爱夫迪(重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爱孚迪(上海)制造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爱夫迪(重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翌楷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复星平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复睿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董事。
郝毓鸣,中国国籍,女,1979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硕士学位。曾任复星大宗板块人力资源执行总经理和董事总经理、豫园股份副总裁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复星大快乐产业运营委员会首席人力资源官。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席首席人力资源官(Co-CHO),复星国际副总裁、大快乐产业运营委员会首席人力资源官(CHO),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复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星熠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豫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豫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夏亚斌,中国国籍,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会计师。曾任海南省工业厅副处长、处长,海南省经济贸易厅企业改革处处长,海南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处长,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丁正锋,中国国籍,男,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班长、大连陆军指挥学院学员、海军航空兵某部副营职参谋,海南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科员,海南省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信访处科员,海南省国资委规划发展改革处(海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海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部长,海南省国资委规划发展改革处副处长,海南省国资委规划发展改革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现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海南荣程新材料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红霞,中国国籍,女,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广东深圳佳鼎有限公司会计,东莞时运达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海南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海南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海南驰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海南经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南青年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万银国际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财务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部门经理,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南荣程新材料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永平,中国国籍,男,1962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代用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开发专业委员会委员、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鹏,中国国籍,男,1982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顾诚,中国国籍,男,1962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兼任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地铁一号线发展公司董事长、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世界轨道交通研究会常务专家理事,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亚玲,中国国籍,女,1973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海南海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副所长,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所长、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东宏,中国国籍,男,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曾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副研究员,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副教授,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3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个人股东拟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11月25 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回复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1900
联系人:陈虹聿
电话:0898-67482025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2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126、1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明东先生、滕磊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3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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