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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项飞勇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因工作原因,董事李晓宇、任正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董事会秘书张志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海燕、沈高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37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

  暨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2025年11月12日,公司非独立董事林永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林永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定选举栾慧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永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林永平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林永平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永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永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0,000股股份,通过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40,000股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于林永平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栾慧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栾慧敏女士将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栾慧敏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栾慧敏女士,女,199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研发工程师、监事,现任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规划部经理、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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