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期权简称:苏泊JLC3;股票期权代码:037405。
2、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80,780份,行权价格为36.49元/份;
3、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
4、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
5、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详细信息可参见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3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年10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10月26日向各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于2023年11月7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等待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即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起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3年10月26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10月26日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因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股票期权进行行权;故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56,720份。除上述情况外,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 股票期权简称:苏泊JLC3
3、 股票期权代码:037405
4、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80,78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列示如下:
注:公司原总经理张国华先生已于2025年1月24日从本公司离职,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对应其获授的2023年度达成业绩考核目标的部分,公司对其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的股票期权进行了注销。
5、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49元/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
7、 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
8、 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注:上述两名激励对象将在各自减持股票日期届满6个月后进行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操作。
四、 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上述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五、 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六、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480,780股,其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2、 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1,754.366万元,其中:股本增加48.078万元,资本公积增加1,706.288万元。股票期权的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 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 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3、公司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书面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避免出现短线交易等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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