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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85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1月14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7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和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7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7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2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97,88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01,842股,占公司总股本461,157,283股的比例为0.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70元/股、最低价为23.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526,891.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其中总经理ZHOU REN归属股票757,420股、董事会秘书龙文归属股票43,100股、财务负责人俞潇莹归属股票28,72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常实施过程,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回购前股份为公司2024年第二期回购首次回购日前一个交易日数据,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03,658股为公司实施前次回购方案所回购股份;

  注2: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1,817,821股于2024年12月23日上市流通;

  注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并上市流通,股份总数由457,678,129股增加至461,157,283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总计2,901,842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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