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3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在公司308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方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推选,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勇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审议该议案时,李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方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推选,选举眭明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眭明忠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审议该议案时,眭明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制度》《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职业技能等因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明细如下:
各委员中,王斌先生、卢万明先生、赵恩慧女士均为独立董事,其中王斌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的简历见附件。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李勇先生提名,聘任张永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永璞先生简历见附件。
审议该议案时,张永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李勇先生提名,聘任刘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雨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刘雨先生简历见附件。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952)3820006
传真:(0952)3820083
电子信箱:yu.liu.gg@chnenergy.com.cn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永璞先生提名,聘任涂华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涂华东先生简历见附件。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永璞先生提名,聘任薛桂虎先生、史河宁先生、刘雨先生、郭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副总经理的简历见附件。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永璞先生提名,聘任刘雨先生为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雨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永璞先生提名,聘任史河宁先生为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史河宁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长李勇先生提名,聘任马乙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乙平女士简历见附件。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宗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郭宗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郭宗鹏先生简历见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952)3680080
传真:(0952)3680083
电子信箱:zongpeng.guo@chnenergy.com.cn
1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层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考核为一般,2024年度薪酬总额为307.21万元。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永璞先生回避了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个人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个人简历
1.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李 勇,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石嘴山发电厂、黄河铁合金厂变电站班长、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公司一分厂副厂长、生产技术部副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总经理助理。2009年至2025年7月先后担任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腾格里能源开发公司)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眭明忠,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至2002年3月在宁夏大坝电厂运行分场从事运行工作,2002年3月至2007年10月在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公司从事运行、检修、安全管理工作;2007年10月至2014年11月先后担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公司汽机检修副总工程师、汽机检修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监督副总工程师;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先后担任国电电力邯郸热电厂(河北邯郸热电公司、国电邯郸东郊热电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15年9月至2020年5月先后担任国电电力邯郸热电厂(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先后在国电宁夏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从事区域煤电资源整合工作;2021年4月至2025年1月先后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与工程管理部副主任、物资采购与工程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物资采购与工程管理部主任;现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热电分公司党委书记。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眭明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李 勇,见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眭明忠,见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李铁柱,李铁柱,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石嘴山发电厂热工分场检修工,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电控部专责,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筹建处工程部副主任、工程建设部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国电石嘴山发电公司检修副总工程师兼国电石嘴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国能宁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主任。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主任。
截止目前,李铁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段春宁,男,汉族,198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公司)集控、热控工,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计划营销部主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经营管理三级主管、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燃料部副主任。202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段春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关联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张永璞,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至2005年7月在甘肃省盐锅峡化工总厂工作,2005年8月至2019年7月历任公司PVC项目办主管、氯碱分公司设备主管、氯碱分公司副经理、项目办副主任、电石分公司经理、设备管理部主任,2015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煤化事业部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处副处长;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管理部副主任,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张永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王 斌,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1989年7月至1994年10月,在陕西省定边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任农技员;1994年11月至1999年2月,在宁夏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1999年3月至2005年4月,在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5月至2010年8月,在宁夏众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9月至今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社会职务:宁夏大学客座教授、会计硕士生导师,北方民族大学客座教授、会计硕士生导师,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截止目前,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卢万明,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甘肃盐锅峡化工厂碱车间技术员、技术科科员、技术科副科长、技术科长;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氯乙烯装置长;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办副主任、副总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国电英力特煤基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项目部副经理;2013年3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甲醇运行部副主任;2019年9月退休;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社会职务:无。
截止目前,卢万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赵恩慧,女,1972年10月出生,民主促进会会员,副高职称。1995年至1997年在湖南警察学院(原湖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99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3年至2015年担任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16年5月入伙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为高级股权合伙人,2016年至今担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及投融资部主任。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社会职务: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贸促会宁夏分会调解员、宁夏银行业协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截止目前,赵恩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3.总经理简历
张永璞,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4.董事秘书简历
刘 雨,男,汉族,198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审计师、公司律师。200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宝钢集团华中公司市场部职员、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法律专责、总经理工作部法律事务专责、法律事务高级主管、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高级主管,2019年4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刘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5.财务总监简历
涂华东,男,汉族,198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财务科科员、出纳、材料会计、销售会计、报表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副主任、财务产权部主任,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产权部主任,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产权部主任、石嘴山市青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产权部主任、石嘴山市青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担任国能大武口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担任国能大武口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工会主席,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涂华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6.副总经理简历
薛桂虎,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997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土建主管工程师,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公用工程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氰胺分公司经理、氰胺分公司经理兼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助理兼电石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薛桂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史河宁,男,汉族,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政工师。2003年9月至2009年3月历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电解装置班长、电解装置工段长、电解装置技术员、装置长助理,2009年3月至2019年3月历任公司树脂分公司装置长、树脂分公司副经理、树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任树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2022年2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史河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刘 雨,见董事会秘书简历。
郭 吉,男,汉族,198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7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运保车间维修工、技术员,检修分公司运保车间主任助理,检修分公司经理助理,检修分公司副经理,检修分公司副经理(主持行政工作),检修分公司副经理(主持行政工作)、党支部副书记,电石分公司经理、党支部副书记,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郭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7.总工程师简历
史河宁,男,汉族,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政工师。2003年9月至2009年3月历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电解装置班长班长、电解装置工段长、电解装置技术员、装置长助理,2009年3月至2019年3月历任公司树脂分公司装置长、树脂分公司副经理、树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任树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2022年3月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史河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8.总法律顾问简历
刘雨,见董事会秘书简历。
9.总工程师简历
史河宁,见副总经理简历。
10.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马乙平,女,哈尼族,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宁夏英力特西部热电电石公司综合科党群秘书,2006年12月至2023年12月历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部)宣传专责、党群专责、主任助理、副主任等职务,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纪委办公室副主任,2024年3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青山业务部副主任,202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11.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郭宗鹏,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公司律师,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至2014年8月先后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行政专责、统计专责、业务经理岗位工作,2014年8月至2022年10月在公司证券部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在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郭宗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8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92,716,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1,957,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75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10,079,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320,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75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李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1,962,8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326,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252%。
表决结果:李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眭明忠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1,96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32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255%。
表决结果:眭明忠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铁柱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1,962,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326,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250%。
表决结果:李铁柱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段春宁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1,962,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326,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250%。
表决结果:段春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永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1,962,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32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51%。
表决结果:张永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1,962,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326,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250%。
表决结果:王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卢万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1,962,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326,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250%。
表决结果:卢万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赵恩慧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1,962,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32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251%。
表决结果:赵恩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2025年11月11日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刘作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文伽、王晓晨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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