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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11月1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0人。董事关成华先生、贾红刚先生、曹志坚先生、张康阳先生、独立董事陈志斌先生、冯永强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059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060号《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061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062号《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5-059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2、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依据《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综合考虑市场信息,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续聘立信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并拟续聘立信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拟续聘天衡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度拟续聘立信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并拟续聘立信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拟续聘天衡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天衡提供的基本情况信息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①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②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③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④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⑤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合伙人数为296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⑦立信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05亿元。

  ⑧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零售业等。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零售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冯蕾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雷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震东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立信拟受聘为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冯蕾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雷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吴震东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拟受聘为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项目合伙人冯蕾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雷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吴震东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①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②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③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④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⑤首席合伙人:郭澳

  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衡合伙人数为85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7名。

  ⑦天衡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6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5亿元。

  ⑧天衡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2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0.83亿元,与公司同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0.24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天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7次(涉及16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2、项目信息

  独立性:天衡拟受聘为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结合审计工作业务量综合考量后确定,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总额1,05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150万元),较2024年度有所下降。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工作内容确定主审所、参审所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具体分配,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依据《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工作进行了指导与监督。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天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估与审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续聘立信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并拟续聘立信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拟续聘天衡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5-060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债务重组概述

  1、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宁易购”)持续系统推进债务化解工作。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子公司Carrefour China Holdings N.V.(以下简称“荷兰控股公司”)应付沈阳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家安有福”)金额31,282.85万元及利息,沈阳家安有福应付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计金额约59,057.47万元;公司子公司荷兰控股公司应付长沙客优仕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客优仕”)金额24,965.23万元及利息,长沙客优仕应付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计金额约44,432.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债权债务尚未履行。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苏宁国际、荷兰控股公司与沈阳家安有福、长沙客优仕等主体曾签订多方协议就部分债权债务转移安排予以明确。

  基于各方积极推动债务清偿和化解工作,近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苏宁国际、荷兰控股公司与株洲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沈阳家安有福、长沙客优仕分别达成债权债务重组,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书》,重组方案为:

  自《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特定多方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转移安排终止执行,即相关的权利仍由公司子公司苏宁国际依照其与荷兰控股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独立享有,相关的支付义务仍应由荷兰控股公司依照前述借款合同约定独立承担。苏宁易购不再享有前述协议项下的任何债权,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也无需承担前述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义务。扣除前述债权债务重组后的剩余债务金额,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应继续向公司和/或公司子公司履行。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构成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方基本情况

  1、沈阳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39号

  (3)注册资本:25715.182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从事各类商品(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用电器、金银制品、珠宝首饰、摩托车、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二类医疗器械(仅限于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包括避孕套、避孕帽等)、电子产品、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厨房设备、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零售、批发,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的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代销和寄售(涉及许可证等专项商品的零售须另行报批);自营商品的加工、分级包装;配套餐饮服务及相关服务设施的经营;公司自营商品的进出口;组织国内产品出口;针对国内商户的店铺出租、转租;利用本店设施、物品制作发布广告;停车场经营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和相关业务咨询,网上贸易代理,票务代理,展览展示服务,道路普通货运、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自有房屋租赁,制冷设备、家用电器、智能设备、电子设备的安装、维修,家庭服务,汽车销售,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旅游信息咨询,汽车保养及维修,摄影服务,营养健康信息咨询,健身服务,药品零售,洗染服务,保洁服务,酒店管理,空气净化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株洲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为沈阳家安有福股东,持有其100%股权;上海启纾家福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株洲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6)沈阳家安有福于2025年6月30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与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7)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沈阳家安有福总资产36,312.08万元,总负债105,598.26万元,净资产-69,286.1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972.86万元,净利润-2,163.80万元。

  2、长沙客优仕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238号

  (3)注册资本:10381.2795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杂品制造;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玩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摄影扩印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金银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为长沙客优仕股东,持有其100%股权;上海启纾家福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100%股权。

  (6)长沙客优仕于2025年9月26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与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7)长沙客优仕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沙客优仕总资产31,117.00万元,总负债46,776.04万元,净资产-15,659.04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80.35万元,净利润-6,388.10万元。

  三、债权债务重组方案

  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是由于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曾作为公司子公司期间,因公司及子公司荷兰控股公司、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之间资金往来和债权债务转移形成的。为进一步厘清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的股东计划开展重组工作,各方基于债权债务实际履行情况、债务人偿债能力、债务风险等情况达成债权债务重组方案。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株洲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和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以下合称乙方)、苏宁易购(以下简称丙方)、苏宁国际(以下简称丁方)、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戊方)就债权债务达成重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协议背景

  1、甲方股东上海启纾家福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纾家福”)是一家由资产管理、法律服务机构组建的专业机构,甲方及其股东启纾家福计划推动乙方的业务重组、债务化解工作,争取有序、尽早恢复乙方正常经营。

  2、丙方、丁方、戊方为并表范围内的关联公司,需要积极化解债务,厘清债权债务情况。

  第二条 债权债务现状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公司子公司荷兰控股公司应付沈阳家安有福金额31,282.85万元及利息;公司子公司荷兰控股公司应付长沙客优仕金额24,965.23万元及利息。苏宁易购分别享有对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前述同等数额的债权。

  第三条 债权债务安排

  1、第二条约定的债权债务限于基于特定多方协议产生的应收应付款,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特定多方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转移安排终止执行,即相关的权利仍由丁方依照与戊方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独立享有,相关的支付义务仍应由戊方依照借款合同约定独立承担。丙方不再享有前述协议项下的任何债权,乙方也无需承担前述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义务。

  2、如丙方已将其自丁方受让的债权全部或部分(“二次转让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则于本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丙方应促使该等第三方和丙方签署相关协议,以终止乙方向该等第三方承担的对二次转让债权的支付义务。

  3、各方对特定多方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变更、修订、补充及特定多方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转移安排的终止执行无任何异议或争议,不会就前述事项向任何其他方主张任何责任。

  4、乙方和戊方、丙方和丁方各自之间以任何方式约定的特定多方协议下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转让对价(如有)也不再需要实际支付且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第四条 不得擅自撤销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撤销第三条约定的债权债务安排。无论戊方后续是否实际向丁方偿还债权,均不影响第三条约定的债权债务安排以及借款合同的效力。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每一方向其他方作出以下陈述与保证:

  1、该方是依照所在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拥有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法律能力、权利、权力,已获得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或许可,并且该等授权、同意、批准或许可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2、本协议一旦由该方正式签署即合法有效且构成对该方有约束力的义务,另一方可根据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对该方强制执行。

  3、该方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本协议向对方作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将不会:(1)导致其违反其作为签约一方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契约、抵押、协议或任何其他法律文件的任何条款、条件或规定,且不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文件取得任何同意或授权;(2)违反该方的章程、股东协议或合伙协议,或与之相冲突;或(3)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法规。

  4、没有待决的或就其所知威胁向该方提起的会影响该方签署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之能力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或政府程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或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承诺严重失实或不准确或存在误导,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实际损失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第三条约定的债权债务重组安排经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债权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系统性地梳理债权债务,积极推进债权债务和风险资产处置化解的工作。本次债务重组将有助于进一步厘清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预计对公司财务结果带来积极影响。《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书》履行完毕后,公司预计将增加利润总额约5.6亿元,具体金额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5-06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子公司广东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苏宁易购”)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7.06亿元保证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68%。

  2、2025年1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担保相关事宜。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01-08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431943R

  5、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地下1层B103室

  6、法定代表人:张保

  7、注册资本:42183.3266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珠宝首饰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服饰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居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鞋帽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钟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图书出租;报纸出租;期刊出租;电子出版物出租;音像制品出租;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旧车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电器辅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乐器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停车场服务;游乐园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文具用品零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酒类经营;音像制品复制;音像制品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9、广东苏宁易购为公司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2.72亿元,净资产6.96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55亿元,净利润0.42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0.28亿元,净资产7.05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33亿元,净利润0.09亿元。

  10、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东苏宁易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被担保的债权包括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本金7.06亿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广东苏宁易购向金融机构融资有利于自身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广东苏宁易购融资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对象财务状况稳定,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拥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提供担保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1、截至目前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68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5.83%;公司对上海星图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港币8.9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6.53%。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以及采购等合同履约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额度在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前有效。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已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7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5.85%。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母公司与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以及采购等合同履约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80亿元的担保额度,额度在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前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实际已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8.25亿元。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5-06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易购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1.0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提案3.0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1.00详见2025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5-057号《关于债务和解的公告》。提案2.00、提案3.00详见2025年11月13日巨潮资讯网2025-059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60号《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3、上述提案逐项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通过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材料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董秘办公室并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易购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邮箱地址:stock@suning.com。

  4、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122。

  联系人:陈女士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普通股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4”、投票简称为“易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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