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继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6人,均为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635,690,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223,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3人,代表股份621,467,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18%。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626,373,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4%;反对30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9,013,3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8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6,373,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4%;反对30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9,013,3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8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正平、赵丽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85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戴继锋、宋为兔、邢占飞、李永忠、张世潮、董敏、李要合,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纪玉虎。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继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86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顺应数字化提阶进级项目建设,推动流程优化与机构精简,提升管理效能与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优化调整后公司经营层下设3个委员会,分别为专家委员会、ESG委员会、标准委员会;公司下设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生产安全部、技术创新部(下设技术中心)、市场资源部、财经管理部、证券事务部、数智赋能部、审计监察部(下设内控审计组,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控审计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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