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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1月延期至2027年11月。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终止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后续择机投入新项目。

  ●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延期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号),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4元,共计募集资金178,296.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63.8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3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 06001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1,3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为新建公司研发大楼,并围绕水污染治理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究课题购置相应的软硬件研发设备,引进高素质研发人员。由于政府审批进度及项目前期施工人员因客观原因作业受限,建筑物料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迟;2023年5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地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将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中“场地投入”内的7,300.00万元预算调整至“实施费用”中的“研发支出”及“人员工资”,用于开展与公司主业相关的课题方向的研究,随着相关课题的陆续启动,部分课题已完成,部分课题研究处于前中期研究阶段。

  (三)重新论证情况

  1、项目建设必要性

  以FMBR技术为代表的原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依托核心技术的独特优势,公司开发出成套化、标准化的FMBR一体化技术装备以及“地上公园、地下治污”的花园式生态水厂建设模式,具有集成度高,出水稳定、水质好,有机剩余污泥排放量少,占地小,综合成本低等显著优势,实现了自动化运行、智能化监控、标准化生产,产品通用性强、简单易用,应用规模可大可小、形式可集可散、地域可城可乡,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海外多个国家取得广泛应用。但是随着同行业企业对于污水处理技术研发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对于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增加,传统的污水处理工艺得到不断优化或改良,或者出现了新型的污水处理技术,公司FMBR的技术领先性可能将逐渐消失,从而影响到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需持续加强研发,不断改进原有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处理效果的各项指标;紧紧把握市场动向,积极研发新的污水处理技术,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及办公条件,强化公司人才团队建设,为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供可靠助力。

  当前环保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增长速度放缓,需求升级的同时也带来了环保技术的升级迭代,不仅体现在环保设施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的转变,更体现在环保技术的不断突破创新。在国家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及资源再生技术研发和创新的背景下,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始终坚持“科技兴企”的发展战略,持续开拓创新。同时,基于公司海外发展的布局和规划,公司已申请并获得了包括美国、欧洲、日本、印度等地的多项发明专利,成立了美国子公司,设立了海外营销站点,产品在海外十余个国家得到了应用。面对国际市场上与顶尖污水处理企业同台竞争的机遇与挑战,公司在产品出水质量、运行稳定性、环境适应性以及运营管理的便捷性等方面不断进行技术优化与产品升级,以期提升公司技术及产品的国际“能见度”。建设具有高效稳定实验环境的研发中心,并依据不同地区技术标准进一步改进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是公司增强核心技术实力的重要举措。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当下市场需求及公司战略规划的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提升在污水处理领域的技术实力与国际竞争力。

  2、项目建设可行性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2025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要求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目标任务。2025年3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环保装备制造业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技术保障,并从推动关键环保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加快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入手,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产业从传统的污染治理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升级。2025年5月,生态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平,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行业相关政策的不断推出,为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市场需求,同时为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的规范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将技术研发作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在技术研发上进行了大量投入。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及业务经验积累,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核心技术拥有已授权的专利共计129项,发明专利58项(国外发明专利28项),拥有软件著作权2项。公司产品被认定为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先后被列入工信部第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名单、工信部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国家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名录、国家水专项第一批典型工程示范及推广工程清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2019年农业主推技术》等多个国家级、省市级先进、主推水环境治理技术目录,获得美国爱迪生发明奖、美国马萨诸塞州公开征集污水处理创新技术试点项目、美国科学技术创新奖(R&D100)-企业社会责任特殊贡献奖、国际水协东亚应用研究领域项目创新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膜工业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等一系列国内外重要奖项。公司丰富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公司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从纵向上不断深化现有技术,将研发课题和技术焦点推向行业前沿,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污水处理效果和工程效能,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高科技公司,公司始终注重高素质技术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为研发人员创造良好的研发环境。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使得公司能够在国内污水处理多个领域确立领先地位,并且能够通过持续的研发活动保持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一支高效、稳定、凝聚力强的人才队伍。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3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26.80%,其中核心技术人员多为教授、教授级高工、高级工程师等。此外,公司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自身科技资源优势,通过合作研发推动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领域前沿理论的及时转化,加快公司取得研发成果;同时,有效吸引我国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领域的科研人才,为公司培育优质的人才储备。本项目的实施是在公司现有的研发团队和人才储备的基础上进行的,已有研发团队和人才储备将对公司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知识支撑和经验指导,确保本项目在公司既有的技术基础上有序推进。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1月,将根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化工废水高效处理及资源化技术开发研究、未来生态水厂低碳技术开发与集成研究、污泥无害化、资源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污水处理高效运维管理系统及方法开发、高效脱氮处理技术研究、城市污水处理及高品质再生利用技术研究等与公司主业相关的课题方向的研究,具体计划如下: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科学合理决策。同时,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期完成。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45,029.12万元,项目内容为在全国建立多个区域及省级、县级运营+营销网点,并配置相关场地、设备和人员,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1月。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476.26万元,主要用于轻资产及人力资源部分,投资进度为9.94%,募集资金余额45,926.77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项目虽然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市场基础和经济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暂未快速扩大,且该项目计划场地投入较大,资本性支出占比较高,结合房地产市场近年形势,项目实施条件较之前发生变化,公司出于谨慎性、稳妥性考虑,对该项目暂时以轻资产及人力资源部分的投入为主,重资产部分暂未进行投入,导致投入占比较低。经评估,该项目若建设完成,可能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周期进一步延长和项目建成后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效益的风险。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拟终止该项目的后续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后续择机投入新项目。

  四、 保荐人对延期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项目”的实施条件较之前发生变化。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拟终止该项目的后续实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变更事项无异议。

  五、 关于本次延期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延期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按照本次判决执行,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保留申请再审的权利。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诉讼基本情况

  2024年9月,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关于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2025年5月,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豫0923民初3354号),并披露了一审判决内容:被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计1,530.45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5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 诉讼进展情况

  因不服法院(2024)豫0923民初3354号民事判决,公司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豫09民终1643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3,627.36元,由上诉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如按照本次判决执行,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保留申请再审的权利。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日

  至2025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 459 号一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晨露

  联系电话:0791-8377508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传    真:0791-83775088

  邮政编码:330100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除设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最近12个月(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不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并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 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对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 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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