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王智瑶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截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王智瑶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王智瑶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收到王智瑶女士通知,其已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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