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绿康 公告编号:2025-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蔡文武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文武先生任职独立董事的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蔡文武先生将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怡”)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康怡持有公司股份47,29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3%。上海康怡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绿康 公告编号:2025-118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1月13日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双女士因个人原因及本职工作事务繁忙,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二、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蔡文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蔡文武先生任职独立董事的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其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蔡文武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补选蔡文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文武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文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重庆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博士学历;苏州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工作经历:2020年7月-2023年8月任苏州大学工商管理流动站工商管理博士后;2023年9月-至今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
蔡文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蔡文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绿康 公告编号:2025-119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24日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14)。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鉴于前述议案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公司已定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怡”)于2025年11月12日以书面形式将前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补充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康怡持有公司47,29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3%,具备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各项股东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6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2.本次股东会应审议的议案2、3.01、3.02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相应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需逐项表决。议案4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披露情况: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7日及2025年11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单独计票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1、2、3.01、3.0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函信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6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截至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7、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函信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20日17: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6、《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68
2、投票简称:“绿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一项打“√”;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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