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正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1,226,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9640%。其中:
1.现场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9,146,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5505%。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80,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1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修订版。具体如下:
2.0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中,总表决情况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占比例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相应表决意见总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占比例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相应表决意见总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股数包含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爽 刘中明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11月13日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胡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胡琼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胡琼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胡琼,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行政管理部部长、工会副主席。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行政总监兼行政管理部部长。
截至披露日,胡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胡琼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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