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金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楼冠良先生(董事长)、吕越斌先生、钱锋先生、张亮先生、金莉莉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潘磊先生、曾晰先生、陈旭琰先生
上述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楼冠良先生(召集人)、吕越斌先生、曾晰先生
审计委员会:潘磊先生(召集人)、陈旭琰先生、金莉莉
提名委员会:陈旭琰先生(召集人)、曾晰先生、张亮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曾晰先生(召集人)、潘磊先生、吕越斌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吕越斌先生
副总经理:钱锋先生、张海江先生
财务负责人:沈园女士
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
2、内部审计负责人:金莉莉女士
3、证券事务代表:卞欢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卞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副总经理张海江、财务负责人沈园、证券事务代表卞欢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697018
传真:0571-86690083
电子信箱:IR@e-heatwel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
张海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硕士学历。2007年8月至2015年10月,曾担任公司采购主管;2015年10月至2019年1月,曾担任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管部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曾担任公司总裁办主任,2019年11月至2024年1月21日,曾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11月至2024年2月6日,曾担任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2023年9月,曾担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民用事业部总经理。2024年2月6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江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40.90万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17万股(股权激励获授),通过宁波热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热威”)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2.73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园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纯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至今,担任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曾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园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宁波热威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9.09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卞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9年7月至2020年11月,曾担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曾担任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曾担任浙江金仪盛世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卞欢女士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楼冠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姜银珠通过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所有议案获得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荣、李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吕荣律师、李昊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豁免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邮件及现场口头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楼冠良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楼冠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楼冠良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楼冠良(召集人)、吕越斌、曾晰
2、 审计委员会:潘磊(召集人)、陈旭琰、金莉莉
3、 提名委员会:陈旭琰(召集人)、曾晰、张亮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曾晰(召集人)、潘磊、吕越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01 关于聘任吕越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 关于聘任钱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 关于聘任张海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4 关于聘任沈园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5 关于聘任张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上述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子议案4.04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金莉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卞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并做出决议,同意选举金莉莉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金莉莉女士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金莉莉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金莉莉女士简历
金莉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8月至2019年1月,曾担任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高级审计专员;2016年5月至2025年10月,曾担任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高级审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莉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宁波热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1.66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 、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原签有编号为07101JT00010931、担保总额度为4.5亿元的《集团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期限届至,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吉热威、江山热威与宁波银行签订了协议编号为07101JT00010931(补1)的《集团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热威汽零与宁波银行签订了协议编号为07101JT00010931(补2)的《集团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补充协议。
协议约定担保限额由【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万元】调整为【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万元】,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30年11月10日止。除涉及上述内容外,原合同其他条款内容继续有效。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85亿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7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安吉热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86.92万元(其中票据池业务担保845.06万元);为江山热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其中票据池业务担保0万元);为热威汽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29.43万元(其中票据池业务担保773.37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安吉热威
2、江山热威
3、热威汽零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集团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补充协议
1、申请人(主办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请人(成员单位):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以上申请人统称“甲方”)
3、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各方一致同意,鉴于各方在 2021年 10月 22 日签订了编号为07101JT00010931《集团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现各方协商一致:
(1)原合同第二十三条中,担保限额由【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万元】调整为【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万元】;(2)业务发生期间(即本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30年11月10日止。
5、除涉及上述内容外,原合同其他条款内容继续有效。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及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江山热威、热威汽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被担保人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34,700万元(不含票据池互相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5%。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票据池相互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8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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