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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 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该等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本次担保被担保对象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子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9,9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1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和/或子公司2025年度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0万元。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14日,英飞拓系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JK78212511111,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人民币1,960万元,贷款期限为11个月。

  同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BZ78212511111),公司为英飞拓系统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和/或子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0万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后(共同担保未重复计算),公司和/或子公司对英飞拓系统的担保余额为1,96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320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5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英飞拓系统合并数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6,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本次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为31,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80.1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JK78212511111);

  2.《保证合同》(编号:BZ78212511111)。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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