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9人,代表股份189,309,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71,875,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9人,代表股份17,433,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4人,代表股份34,281,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847,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人,代表股份17,433,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0%。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童永胜先生、张志先生、王雪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童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2,012,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5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6,984,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148%。
表决结果:童永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张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485,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93%。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457,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21%。
表决结果:张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雪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9,35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4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3,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537%。
表决结果:王雪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楚攀先生、沈华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楚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2,180,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4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52,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063%。
表决结果:楚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沈华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2,23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2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06,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624%。
表决结果:沈华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188,95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1%;反对2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1%;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931,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39%;反对2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89,03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7%;反对2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6,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8%;反对2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89,00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6%;反对2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977,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1%;反对2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1%;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6.01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89,034,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1%;反对2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6,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6%;反对2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3%;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02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189,034,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0%;反对2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6,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反对2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6.03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189,01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9%;反对2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98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5%;反对2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4%;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该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04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189,03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6%;反对2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7%;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7,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25%;反对2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4%;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6.05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189,035,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4%;反对2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0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3%;反对2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35%;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律师、卢秋慈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9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13%,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5年11月15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人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即2025年11月15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申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王涛、辛梦云;
4、电话:0755-86600637;
5、传真:0755-86600999;
6、电子邮箱:irmeg@megmeet.com、xinmengyun@megmeet.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9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口头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同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王雪芬、毛栋材、楚攀、沈华玉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新一届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童永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童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童永胜(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志、楚攀;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沈华玉(主任委员、召集人)、楚攀、童永胜;
3、提名委员会:楚攀(主任委员、召集人)、沈华玉、童永胜;
4、审计委员会:沈华玉(主任委员、召集人)、楚攀、王雪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同意聘任童永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公司总经理童永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2、经公司总经理童永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楚春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3、经公司总经理童永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涛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辛梦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简历
童永胜,男,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电气工程博士,浙江大学电力电子学科博士后。1996年至2001年任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1年至2005年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童永胜先生持有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7,483,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专门委员会简历
1、 童永胜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2、 张志先生,196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至1998年任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1998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康达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首席技术官;2003年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
张志先生持有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5,949,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楚攀先生,198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年7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技术中心主任,2023年至今任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研发部负责人。
楚攀先生未持有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楚攀先生于2022年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4、 沈华玉先生,198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研究生、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后。2019年5月至今历任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25年11月至今兼任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华玉先生未持有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沈华玉先生于2024年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附件四: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张志先生,见附件二。
2、 沈楚春先生,1966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10月至2001年10月任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次电源产品线产品经理、成本经理、总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5年3 月任深圳艾默生网络能源电气公司DC GLOBAL部成本经理、总工程师;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研发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沈楚春先生未持有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王涛先生,197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至2001年任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成本及预算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2001年至2010年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司库及分支机构管理部总监。2010年至今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2013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于2022年10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王涛先生持有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五:董事会秘书简历
见附件四。
附件六: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辛梦云,1995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南威尔士大学研究生学历。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于2022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目前,辛梦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七: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9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认真讨论与审议,选举毛栋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毛栋材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五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同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毛栋材,男,198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2010年2月任浙江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数据业务工程师,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任期已届满,2010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工业电源生产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工业电源事业部副总经理。
毛栋材先生未持有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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