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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健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服务年限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的连续聘任期限,公司须另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在公开招标中中标的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上会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会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21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如下:

  

  3.独立性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的审计服务要求、预计工作量等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总费用较上年度135万元(含税)减少17万元,降幅为12.59%。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受聘期间,天健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服务年限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的连续聘任期限,公司须另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在公开招标中中标的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的要求。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聘任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聘任事项待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5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此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5-05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日   9点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日

  至2025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5日、2025年8月23日刊登/发布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及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无法通过上述提示步骤完成投票,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三项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 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此项登记手续的办理不作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 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传真:0731-84449596

  (四) 联系人:罗雁飞、解李貌、李程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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