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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5.4216万股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容冷链”)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限制性股票登记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公司根据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10月9日。

  2、授予数量:405.4216万股。

  3、授予人数:149人,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4、授予价格:7.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3、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说明:

  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良、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5JNAA1B0351),经审验,截至2025年10月20日,海容冷链收到14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9,879,571.92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5.4216万股,上述权益已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五、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不变。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授予的405.421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3,283.915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说明: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5-059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董事会秘书赵定勇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通过;

  4、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太山、姜宏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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