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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英轶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监事阮英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杨璐女士的辞职报告,杨璐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璐女士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杨璐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且已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杨璐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杨璐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补选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接替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吕宝利、朱枝勇、SUN JIANYONG 、ZHENG XIAOYANG、高媛,其中,吕宝利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媛女士,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15年至2018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2018年至2019年,任北京启辰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至今,历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管、高级主管、资深主管。

  截至目前,高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4日

  至202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需要对议案1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1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门岗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至公司前台办理登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5年12月1日16: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centec.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2月1日16: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持股证明(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持股证明(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2885850

  传真号码:0512-62885870

  电子邮箱:ir@centec.com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1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宝利、朱枝勇,关联监事阮英轶已回避表决,出席相关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本年年初至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本年年初至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四)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5%以上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购买原材料,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截至目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上述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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