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56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大楼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及电子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706,878.54元,2025年度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633,796.06元,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00,158,992.89元,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0,685,851.60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馈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特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620,332,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18,609,962.5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股利分配以及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产能建设等需要。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0)。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同步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计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以上(1)至(8)项及(15)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1)和(2)项子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其余子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述治理制度全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鉴于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充分考虑本次发行进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27年1月29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孝武先生、马晓先生、林林先生、刘家钰女士、彭强先生、唐建设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提名马孝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02提名马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03提名林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04提名刘家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05提名彭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06提名唐建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以上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简历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6、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欧明刚先生、喻朝辉女士、刘纳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提名欧明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6.02提名喻朝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6.03提名刘纳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简历见本公告附件。经审查,欧明刚先生、喻朝辉女士和刘纳新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9)。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
1、马孝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4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沙市电动风机厂技术科股长、湖南电动工具厂技术科科长、长沙市日用电器厂技术科科长、长沙市高压开关厂厂长、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马孝武先生持有股份总数84,298,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马孝武先生与公司董事、总经理马晓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马晓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0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2003年9月至2006年5月任职于长沙市电业局,2006年5月起历任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马晓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4,3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与马晓先生为父子关系,马晓先生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晓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林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起历任长沙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会计、财务科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林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1,00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刘家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2年6月出生。1980年6月起历任长沙市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监事。199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后勤处处长,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家钰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483,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与公司现任及拟聘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彭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8年4月出生,1986年4月起曾任职于长沙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生产部、销售部;历任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销售总监,2019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起兼任湖南长高电新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734,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唐建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5年7月出生。1994年7月起,历任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销售经理、省区经理、营销总监。201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销售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1月起兼任湖南长高电新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建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90,4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简历:
1、欧明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7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89年7月-1997年9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工作,任金融经济师、金融教研室副主任;2002年8月起在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任教,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国际金融系主任兼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国际经济学院院长。曾任四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除本公司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欧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欧明刚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喻朝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1年8月出生,注册会计师。2008年至2009年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公司担任会计,2010-2012年在湖北洪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3-2021年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担任项目经理、签字会计师。2022年至今任湖南和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22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除本公司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喻朝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喻朝辉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 刘纳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1994年至2010年历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教师、信息管理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2010年至2019年11月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2019年12月至今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图书馆馆长。曾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劲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刘纳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纳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5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5日在本公司总部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706,878.54元,2025年度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633,796.06元,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00,158,992.89元,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0,685,851.60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馈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特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620,332,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18,609,962.5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股利分配以及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产能建设等需要。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0)。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59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说明:
(1)上述第2.00、3.01、3.02、4.00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非累积投票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上述第5.00、6.00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均采用等额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14:30-16:3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新证券投资部
邮 编:410219 电话、传真号码:0731-88585000
4、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2”,投票简称为“长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本授权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和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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