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许晓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 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许晓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许晓云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
二、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许晓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晓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许晓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景嘉电子绝缘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课长,昆山宇成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昆山速烽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苏州诚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晓云先生通过共青城壹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5,672,486股,即总股本187,897,282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2,224,796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春华主持。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若有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属于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为需要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2.01-2.11逐项表决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红军、黄蓉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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