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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1月17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华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华特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如再次触发“华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7,821,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3月21日至2029年3月20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73号”文同意,公司64,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4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33”。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特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4.22元/股。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25,000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以及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7月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3.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147,480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自2023年8月2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3.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9,300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鉴于归属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83.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因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80万股,同时,鉴于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综上“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5日调整为83.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因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1万股,同时,鉴于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综上“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3日调整为82.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11月1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70.3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华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华特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如再次触发“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5月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华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四、风险提示

  “华特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特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4日

  至202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5年12月4日 10:00-15: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12月3日17:00前送达

  (二)现场办理登记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可通过现场、信函及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股东以邮寄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请在登记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及在信封外注明“股东会出席登记”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2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

  2.股东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5年12月3日17:00前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hengqb@huategas.com 进行登记。

  (四)登记材料: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带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有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五)参会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并出示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自行承担。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灵芝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28241)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8,55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8,556股已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30.492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999.6365万元,公司股本由12,030.4921万股变更为11,999.6365万股。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8,55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及使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2023年2月14日,公司完成第一期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8,556股,占公司总股本120,310,880股的比例为0.48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63元/股,最低价为60.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3,367.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3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1.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7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3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已于2023年6月6日将27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至1名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并完成登记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除上述使用外,第一期回购计划尚余308,55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将第一期回购计划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8,556股已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 预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304,921股减少至119,996,365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鉴于公司“华特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最终股本变动数据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公司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308,556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65%。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公司将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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