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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张秀涛先生、财务负责人崔久华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智、丁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段景波先生因工作岗位和职责调整,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段景波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展,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段景波先生因工作岗位和职责调整,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段景波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段景波先生将任职于公司全资孙公司高测深创(上海)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创新业务泛半导体侧的市场与技术工作。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段景波,男,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6月,任青岛高校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25年11月,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产品经理、创新产品线经理、创新产品线技术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景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5,697股,其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相关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二)参与研发和专利情况

  段景波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研发相关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属于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的情况。

  (三)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段景波先生签署了相关协议,对其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作出了严格规定,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和工艺的自主研发,经过多年发展,已建立稳定、高效的研

  发队伍,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4人,人员整体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公司的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核心技术研发工作。公司未来将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目前公司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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