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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5-128

  债券代码:127070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公开发行1,5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1.3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152,00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10月11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中转债”,债券代码“127070”。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大中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36元/股调整为11.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06元/股调整为10.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6元/股调整为10.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于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书面或通讯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大中转债”2025年11月17日收盘价格为302.000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202.000%,转股价值为287.082元,转股溢价率为5.197%。

  6、经问询,在公司本次可转债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7、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大中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5年11月13日、11月14日、11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0.43%。

  2、截至2025年11月17日,“大中转债”的收盘价格为302.000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202.000%。“大中转债”按照当前转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287.082元(转股价值),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溢价5.197%;敬请投资者关注当前“大中转债”的估值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股票收盘价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已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大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76元/股)的130%(即13.99元/股),已触发《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在“大中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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