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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号

  

  股东胡利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了持有本公司股份16,194,4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7%)的股东胡利霞女士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990,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00%)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胡利霞女士与颜亚奇先生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持续共同遵守该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43,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8757%)。

  近日公司收到胡利霞女士《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告知公司截至2025年11月15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3%)。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名称/姓名:胡利霞

  2.减持股份来源:离婚财产分割获得的股票

  3.本次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胡利霞减持本公司股份后,其持股情况如下表: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胡利霞女士与颜亚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516,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8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胡利霞女士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胡利霞女士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胡利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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