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皖天转债”自2022年5月12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11月17日,累计转股金额334,119,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8,325,28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7%。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11月17日,“皖天转债”尚有595,881,000元未转股,占“皖天转债”发行总量的64.07%。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7.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2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皖天转债”,债券代码“11363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7年11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皖天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12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6.8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29日起,转股价格变为7.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因公司登记完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2023年2月22日起,转股价格变为7.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皖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5日起,转股价格变为7.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因公司回购注销22.1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计算并四舍五入,转股价格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17日起,转股价格变为7.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因公司回购注销29.2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计算并四舍五入,转股价格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28日起,转股价格变为6.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10月29日起,转股价格变为6.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二、本次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皖天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7年11月7日。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累计转股金额334,119,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8,325,28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7%。
(二)尚未转股的“皖天转债”人民币面值总额为595,881,000元,占“皖天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64.07%。
三、股本变动情况
注:其他变动为期间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每10股转增4股。同时,公司于2023年2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分别于2024年1月和2025年2月分别回购注销部分限售股,2025年3月解锁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售股。
四、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转股期间持股比例被稀释达到相关披露要求已按规则披露。在本次转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时,变动前后累积变动如下:
注1:变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有买卖公司股份。
注2: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2023年7月7日,申万菱信基金-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申万菱信-皖能物资大股东增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给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五、其他
联系部门: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225677、62225781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17至21层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