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粮资本、公司、本公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2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48人,代表股份1,460,880,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03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446,54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81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47人,代表股份14,336,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547人,代表股份14,336,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451,786,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5%;反对8,77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7%;弃权3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243,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708%;反对8,77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055%;弃权3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459,377,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2%;反对1,0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6%;弃权4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2,834,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226%;反对1,0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32%;弃权4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二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希先生、于延磊先生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德罡先生、孙昌宇先生卸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丽、赵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希先生、于延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德罡先生、孙昌宇先生卸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希先生、于延磊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