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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27,808,186.9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5,411,510.5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并提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剔除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4,000股后总股本为576,373,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8,186,500元(含税)。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中期分红条件、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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