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当日,公司先行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与管理层工作的连续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当日通知,紧急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徐华东先生在会议上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向与会董事作出了说明。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徐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徐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独立董事项思英女士、独立董事ATUL DALAKOTI先生,其中袁新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项思英女士、独立董事ATUL DALAKOTI先生、董事徐华东先生,其中项思英女士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ATUL DALAKOTI先生、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董事王春燕女士,其中ATUL DALAKOTI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华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武海亮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春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春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唐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唐辉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唐辉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唐辉先生: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技术中心工艺科职员、技术中心工艺科设计主管、产品开发部部长。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产品开发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辉先生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股,持股比例0.01%,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唐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唐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成员如下(简历附后):
(一)董事长:徐华东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董事徐华东先生、董事CHOO BOON YONG先生、董事王春燕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唐辉先生、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独立董事项思英女士、独立董事ATUL DALAKOTI先生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1、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独立董事项思英女士、独立董事ATUL DALAKOTI先生,其中袁新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项思英女士、独立董事ATUL DALAKOTI先生、董事徐华东先生,其中项思英女士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ATUL DALAKOTI先生、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董事王春燕女士,其中ATUL DALAKOTI先生任主任委员。
以上董事会成员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如下(简历附后):
1、聘任徐华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武海亮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聘任王春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4、聘任刘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事项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王宏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宏霞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宏霞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
联系电话:0579-5607621
传真号码:0579-8192711
邮箱:hfstock@powerhf.com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1、徐华东先生: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常州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常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4月设立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华东先生通过Engineus Power Holding Inc.和上海冠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230,000股,持股比例36.45%,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华东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CHUI LAP LAM女士为夫妻关系,CHUI LAP LAM女士通过Engineus Power Holding In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00,000股,持股比例8.61%。此外,徐华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徐华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CHOO BOON YONG先生:男,1969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Cordlife Group Limited首席财务官、Seksun Corporation Limited 首席财务官、EY(安永中国)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 Wealthy Step Holdings Limited 董事、公司子公司(PowerHF India Private Limited、Jointek Global Pte. Ltd.、Power HF International Pte. Ltd.、PowerHF Singapore Pte. Ltd.、PowerHF Philippines,Inc.)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CHOO BOON YONG先生通过Engineus Power Holding In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00,000股,持股比例8.61%,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CHOO BOON YONG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王春燕女士:女,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潍坊柴油机厂财务科。2004年5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春燕女士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持股比例0.04%,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春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袁新文先生: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曾任福建龙岩财经学校会计专业教师,厦门大学审计处副处长、处长,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福建商学院副院长。自1986年8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新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项思英女士:女,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农业部外经工作办公室及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干部,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代表处投资分析员,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及太平洋局及全球制造业和消费服务局华盛顿特区投资官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及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鼎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投资顾问。自2010年12月至今任佳酿龙(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自2011年6月至今任重庆酝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17年9月至今担任汇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思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ATUL DALAKOTI先生:男,1964年8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和印度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大学进修,曾任印度工商联合会(FICCI)驻中国办事处的执行董事,Reliance Group中国地区主管,商务部跨国公司研究会副主任,威严(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法人,北京市招商顾问,亚洲资本论坛的高级顾问等。现任厦门市嘉晟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顾问,厦门布瑞克斯文化服务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海南协力创新科技文化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鸥游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鸥游企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TUL DALAKOTI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7、唐辉先生: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起任职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技术中心工艺科职员、技术中心工艺科设计主管、产品开发部部长。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产品开发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辉先生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股,持股比例0.01%,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唐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8、武海亮先生: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8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常务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常务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
截至目前,武海亮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70,000股。持股比例0.04%,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武海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9、刘翔先生: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等证书。2017年8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兼证券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目前,刘翔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42,000股。持股比例0.02%,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翔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徐华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翔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非儿、刘美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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