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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11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福建泰豪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德馨”,原名: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不超过24,000万元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海德馨扩建生产基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目前海德馨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66)。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6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4日

  至202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本公司登记。

  公司地址: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信息大厦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姚蕊

  电话:(0791)88105057

  传真:(0791)88106688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德馨随着近几年持续快速发展,其现有厂房产能已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故将在龙岩市新罗区能源互联网产业园区内扩建生产基地,以解决现有生产场地不足问题。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海德馨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24,000万元,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将与金融机构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上述不超过24,000万元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海德馨不超过24,000万元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拟)

  1、保证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金融机构(具体名称以协议签署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

  5、担保范围: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借款、融资等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每笔/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达成展期协议的,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目的在于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海德馨扩建生产基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目前海德馨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18,885.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8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209,8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9%。对联营企业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5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6-00031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66,757,894.83元,盈余公积为104,050,836.58元,资本公积为2,327,922,988.90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04,050,836.58元和资本公积1,262,707,058.25元,两项合计1,366,757,894.83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1,065,215,930.65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元。

  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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