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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淮汽车”)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项兴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具体如下:

  1、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尤佳

  委    员:汤书昆、王素玲、项兴初、许远怀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汤书昆

  委    员:尤佳、王素玲、项兴初、许远怀

  3、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汤书昆

  委    员:尤佳、王素玲、项兴初、李明

  4、审计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王素玲

  委    员:汤书昆、尤佳、项兴初、马翠兵

  各位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李明先生与本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张鹏先生、罗世成先生、李卫华先生、陈继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张鹏先生、罗世成先生、李卫华先生、陈继明先生均与本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赵宁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宁刚先生与本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管理能力以及相关素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张丽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张丽军先生与本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王丽华女士、王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丽华女士、王欢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会议以逐项审议、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子议案一:关于制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二: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三: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四: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五: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六: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七: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八: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九: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十: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止大股东及相关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人员简历

  项兴初:男,1970年8月生,中共党员,安徽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教育,高级工程师。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质量师、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明:男,1977年7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兼任发动机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乘用车公司总经理,乘用车制造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发动机公司党委书记,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商务车公司党委书记,管理平台党委书记。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张鹏:男,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皮卡事业部党委书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罗世成:男,1974年12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制造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商务车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乘用车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乘用车事业部党委书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江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卫华:男,1979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轻型商用车制造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技术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轻型商用车制造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陈继明:男,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型商用车制造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康铃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商用车制造事业部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赵宁刚:男,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总装车间副经理,乘用车制造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乘用车公司采购部部长,多功能商务车营销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营销管理部部长,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投中心与江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证券与投资中心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丽军:男,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财务部部长、轻型商用车制造公司财务部部长、轻型商用车营销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商用车营销事业部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总经理,商用车营销事业部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王丽华:女,1981年7月生,大学学历。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研究专员、证券研究主办、证券部业务主管,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与投资中心信息披露业务高级主管。

  王欢:女,1983年3月生,大学学历。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研究专员、证券研究主办、证券研究主管、证券部业务主管,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与投资中心投融资业务高级主管。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5-05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国怀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职工监事缪传彬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3、 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德龙、尹兴科、张鹏,财务负责人张立春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 关于选举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第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江文律师、梁翔蓝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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