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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1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治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董事会秘书林琼芸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子项目实施地点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28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改建”变更为“购地新建厂房”;“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8,923.00万元增加至86,584.11万元,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建设期由2年延期至3年,同时使用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追加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专项用于“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并以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的不动产权证(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34622号)提供抵押担保,实际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6万元/人/年(含税)调整为7.2万元/人/年(含税),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

  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景光电”)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子项目实施地点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28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改建”变更为“购地新建厂房”;“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8,923.00万元增加至86,584.11万元,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建设期由2年延期至3年,同时使用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追加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补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7号)同意注册,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86,6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1.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6,565.13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92.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37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60000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弘景光电、弘景光电(仙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仙桃”)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28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湖北省仙桃市杜湖街道仙洪路29号弘景光电智造产业园

  4、项目实施方式:租赁房产改建(中山子项目)、自有厂房建设(仙桃子项目)

  5、项目投资周期:2年

  6、项目实施内容、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

  公司对中山现有租赁厂房进行改造,并购置自动化生产线,组建专业的生产及运营团队,预计新增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年产能2,796万颗;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弘景仙桃对现有厂房进行扩产,并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以优化产品结构及品质,预计新增新兴消费光学镜头年产能720万颗及玻璃非球面镜片年产能1,200万片。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8,92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即“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和“仙桃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其中“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计划对现有租赁厂房的生产车间进行升级改造。从整体战略发展布局出发,综合考虑公司长远规划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拟将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项目计划在中山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新建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将原有生产线纳入整体建设规划中,同时购置新生产线,进一步扩大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的产能。

  公司现有厂房物理空间不足,将限制未来的产能扩张,后续若产能需求持续增长,则需再次寻找租赁场地,将增加公司的生产管理成本。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后,公司可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场地长期租赁的现状,提升公司经营的稳定性,避免后续无法按期续签或租金波动的风险;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建产线,不再受物理空间的限制。

  综上,本次对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发展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弘景光电、弘景仙桃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湖北省仙桃市杜湖街道仙洪路29号弘景光电智造产业园

  4、项目实施方式:购地新建厂房(中山子项目)、自有厂房建设(仙桃子项目)

  5、项目投资周期:3年

  6、项目实施内容、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

  公司已取得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计划在该地块上建设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并购置相关软硬件设备。该项目将大幅增加公司生产制造厂房的面积,将原有生产线纳入整体建设规划中,同时购置新生产线,进一步提升现有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的产能。在中山总部基地建设完毕前,本项目仍在现有租赁厂房继续实施,待中山总部基地建设完毕后,公司现有产线将全部搬迁至新基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7年3月31日延期至2028年3月31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中山总部基地将新增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能约3,894万个,仙桃生产基地将新增光学镜头产能约720万个及玻璃非球面镜片年产能1,200万片,能有效满足公司未来数年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夯实公司在精密光学产业的竞争优势。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额86,584.11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9,530.39万元(含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自有及自筹资金47,053.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项目已通过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及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评批复等程序。

  8、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公司拟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项目的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建设自有厂房基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目前,公司生产场地为租赁厂房,后续若产能持续扩张,则需再次寻找场地,不利于公司生产管理。本项目中,公司通过自建生产基地,将原有生产线纳入整体项目设计规划,同时新购置产线,进一步扩大制造产能。上述举措可有效解决公司经营厂房长期租赁的现状,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避免现有场地会限制公司未来产能扩张。此外,自建生产基地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同时避免后续无法按期续签或租金波动的风险。

  2、布局高端摄像模组业务,助力公司盈利增长

  摄像模组是在光学镜头的基础上,经过精密设计,整合图像传感器芯片、光学传动等形成的影像捕捉光学元器件,其可通过完成光学成像,实现拍照摄影、信息捕捉与分析、视觉交互等功能。近年来,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智能终端产品的需求放量,全球摄像模组市场规模2026年预计将达到59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8%。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高端摄像模组领域快速抢占市场,助力公司盈利增长,是公司进行业务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3、增强智能汽车业务布局,契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智能驾驶及智能座舱领域是精密光学镜头的重要应用细分领域。在智能驾驶方面,作为汽车车载成像的主要采集工具,车载镜头应用于行车辅助(包括行车记录仪、高级辅助驾驶系统ADAS与主动安全系统)、驻车辅助(全车环视)与车内人员监控(DMS)及驾驶员监控(OMS)。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端车载镜头制造水平和生产能力,帮助公司在高端车载镜头快速抢占市场,扩大市场竞争力水平,是公司进行业务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智能驾驶、AR/VR行业积极政策频出,利好精密光学产业发展

  在智能驾驶领域,201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制造2025》,提出统筹布局和推动智能交通工具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继续支持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而后,一系列推动智能驾驶汽车、智能联网汽车发展的鼓励政策相继出台,为我国智能驾驶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相关保障,也有助于整体汽车行业智能化的转型升级。

  在AR/VR领域,自2016年“十三五”规划首次提出大力推进虚拟现实产业后,我国开始逐渐在技术领域支持虚拟现实的技术突破和创新。2022年工信部联合五部门颁布《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给予虚拟现实行业更高重视,有利于统筹产业资源,明确发展目标,深入推动虚拟现实在生产生活各领域的融合应用。

  在上述背景下,智能汽车和AR/VR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向好,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的需求量有望持续增长。

  2、成熟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质控体系,有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深耕精密光学镜头行业十余年,拥有包括镜头研究、光学研究、模组研究等领域经验丰富的设计团队,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产品研发、优化设计,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定制化技术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具备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在供应商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及产品检测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流程并严格执行。成熟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质控体系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3、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产能消化奠定基础

  公司始终专注差异化和高增长市场,是行业内较早布局智能家居、智能汽车和运动相机等业务领域的先行者,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渠道经营,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在智能汽车领域,公司获得了奇瑞、吉利、长城、小鹏、长安等众多车厂和Tier 1厂商的定点及量产出货,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在智能家居领域,公司已成为欧美市场的中高端智能家居摄像头品牌Ring、Blink、Anker的重要供应商;在全景/运动相机领域,公司已与占有全景相机全球最大市场份额的影石创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新业务领域,公司成功进入国内知名品牌的供应链。截至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具备消化项目新增产能的市场能力。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初步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8.04%,投资回收期(税后)为7.37年(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上述经济效益分析为公司依据目前市场状况的测算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实际盈利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项目建设风险及控制措施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所处光学镜头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各个光学镜头厂商因其选择的细分领域及技术积累路径不同,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虽然公司凭借自身技术实力在细分市场占有领先地位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但随着技术发展、下游产品更新迭代,公司及同行业竞争对手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在巩固、拓展自身优势领域的同时,不断向其他细分领域和市场扩展业务边界,市场竞争将愈发激烈。

  针对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及时跟踪市场信息和行业动态,并对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提前进行市场和技术布局,及时调整决策思路,以避免或降低下游行业周期波动对公司业绩增长所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公司的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增强精密光学镜头及高端摄像模组的生产能力,夯实产品品质,实行严格的成本管控,提升公司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

  2、产能消化不及预期风险及控制措施

  目前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旺盛,但未来若市场容量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利,可能导致本次项目投产后面临不能及时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

  公司已针对扩产项目制定了详细的营销计划和中长期战略谋划,公司将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从售前的技术服务、方案设计,到售中及时、积极地响应客户问题,到售后的技术维护,维护公司与客户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将积极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扩大业务覆盖面。

  3、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为球面镜片、非球面镜片、光学玻璃等光学元件,生产受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影响较大。2021年以来,部分光学元件供应商境外产能受限,加之下游需求旺盛,光学元件存在供应不足、供应不及时的情况。同时,因上游化工原料成本上涨等因素,部分光学元件价格上涨,可能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持续关注跟踪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并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生产需求预测、建立安全库存、引入新供应商、委托加工等方式将采购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

  六、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形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3、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第四次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产能扩建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专项用于“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同时,为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的不动产权证(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34622号)提供抵押担保,实际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的不动产权证(粤2025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534622号),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其他具体事宜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产能扩建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形象,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项目贷款所涉及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资产抵押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4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6万元/人/年(含税)调整为7.2万元/人/年(含税),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事项,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5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及说明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0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信函或邮件在2025年12月03日16:3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邮箱。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琼芸

  电话:0760-88589678

  传真:0760-88586578

  邮箱:IR@hongjing-optech.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79”,投票简称为“弘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出席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1、本委托书请用正楷填写。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如多页,请加盖骑缝章)。

  2、请在“委托人持有股数”一栏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4、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附件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上述内容,姓名或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3、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4、登记时间内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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