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2.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499号上海康桥万豪酒店会议室6。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晓东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1名,代表股份424,800,2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1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366,356,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3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28人,代表股份58,443,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651,26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84,14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64,8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367,427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8%;反对84,145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3%;弃权64,8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若干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20,426,10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3%;反对4,309,90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6%;弃权64,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142,263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765%;反对4,309,909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57%;弃权64,2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8%。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20,424,00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98%;反对4,312,00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1%;弃权64,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140,163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727%;反对4,312,009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96%;弃权64,2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8%。
2.0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420,426,87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5%;反对4,308,54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3%;弃权64,8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143,031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779%;反对4,308,541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32%;弃权64,8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2.0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420,414,07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5%;反对4,321,94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4%;弃权64,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130,231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545%;反对4,321,941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78%;弃权64,2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8%。
2.0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420,408,50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62%;反对4,324,80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1%;弃权66,9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124,663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42%;反对4,324,809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0%;弃权66,9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
2.0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20,411,20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68%;反对4,313,50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4%;弃权75,5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127,363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92%;反对4,313,509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23%;弃权75,5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5%。
2.07《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20,413,67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4%;反对4,319,24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8%;弃权67,3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129,831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537%;反对4,319,241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28%;弃权67,3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2.08《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420,417,67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83%;反对4,316,74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2%;弃权65,8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133,831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11%;反对4,316,741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82%;弃权65,8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于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润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百润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百润转债”。“百润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回售价格:100.252元/张(含息税)
● 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11月17日
● 回售申报期: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1月28日
● 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2月1日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2月2日
● 回售申报期间“百润转债”暂停转股
● 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52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百润转债”。截至目前,“百润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润股份”或“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1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百润转债”转股价格(46.68元/股)的70%(32.68元/股),且“百润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百润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现将“百润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百润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计算方式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80%(“百润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6年9月28日);
t=51(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19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11月19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1.80%×51/365=0.252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百润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52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百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201元/张;对于持有“百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52元/张;对于持有“百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52元/张,其他债券持有人自行缴纳利息所得税。
(三)回售权利
“百润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百润转债”。“百润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的回售申报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百润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1月28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2月1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2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百润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百润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交易、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8日在康桥万豪酒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晓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决定聘任耿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拟聘任人员简历
耿涛女士: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法学双学士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6月至2018年9月,在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9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耿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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