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818.181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5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4,818.18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17.8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7.0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3.1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T-3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7.5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中信建投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8.56元/股(不含18.5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56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31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310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49,36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21,681,850万股的2.994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8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为17.89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11月2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1月2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17.8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3.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7.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5.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价格为17.89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B09),截至2025年11月1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57倍。
截至2025年11月18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11月18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时剔除极值卡梅科、北方稀土;
注4:哈原工、卡梅科、中广核矿业数据均换算为人民币。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中国铀业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行业领先地位稳固,规模优势持续扩大
公司拥有稳固的行业领先地位。在国内,公司是我国天然铀保障供应的国家队、主力军,是天然铀资源开发的专营企业,在国内天然铀产业中具有主导地位;在全球,公司资源控制量和生产规模行业领先,根据WNA统计,公司常年位列全球前十大天然铀生产商,控制的罗辛铀矿2022年产量位列全球铀矿山第六位,为全球产量第二大露天铀矿山。公司持续扩大行业领先优势和产业规模,在国内积极推动砂岩铀矿产能建设,相关产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幅提高公司国内天然铀的生产效率和产能规模;公司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展海外铀资源开发,在巩固扩大纳米比亚为主的非洲地区天然铀产能的同时,持续寻求国际天然铀资源布局取得新突破。
公司依托规模优势,促进了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并使公司有条件和能力对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生产设施、先进生产工艺和装备进行大规模投入,从而提高公司业务和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也使得公司能够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随着国内产能建设和海外铀资源布局的进一步扩张,公司资源规模将进一步大幅增长,有利于实现国内外天然铀生产的绿色化、集约化、规模化和高质量发展,规模优势将持续扩大。
2)国内资源布局合理,资源获取能力强大
公司国内天然铀开采生产经过多年经营积淀和布局优化,已形成了以砂岩铀矿为主体、硬岩铀矿为补充、放射性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回收天然铀的国内天然铀科学合理的产能布局,下属生产单位均坐落在国内已探明天然铀资源丰富和优质的地区。子公司天山铀业、内蒙矿业在新疆和内蒙古从事砂岩型铀矿开采业务,锦原铀业主要在广东从事硬岩型铀矿开采业务。公司国内天然铀资源控制量丰富,区位布局优势明显。
核燃料是关系核工业发展的战略物资,天然铀是生产核燃料的核心原料,在国民经济中战略意义重大,关系到国家的国防安全与能源安全,国家对核工业各环节实行严格的准入认证管理。公司具备国内铀矿采冶生产业务的独家资质,享有国内天然铀开采生产专营权,这提高了公司资源获取能力和效率,未来还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3)工艺技术水平领先,引领产业技术发展
公司掌握铀矿开发采冶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核心技术覆盖砂岩铀矿开发、硬岩铀矿开发、复杂铀矿规模化水冶处理、含铀多金属矿综合回收等,技术水平领先,科研创新实力强劲。公司积极进行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打造“数字矿山”和“智能矿山”,引领我国新一代铀矿采冶、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发展。
①铀矿采冶技术领先
CO2+O2中性浸出工艺选择性强、生产成本低、环境友好,代表了砂岩型铀矿床地浸开采技术发展方向。公司全面掌握硬岩铀矿开发技术,实现了井下开采与矿石运输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矿石破碎、堆浸、离子交换技术均已成熟用于硬岩矿山的生产。公司天然铀采冶技术整体处于领先水平。
②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领先
公司是推动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领军企业,独居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先进可靠,稀土回收率高,生产过程“三废”产生量较一般性稀土企业大幅降低,实现工艺废水“零”排放和尾渣能源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氧压浸出技术在国内首次应用于难选低铀高钼矿的综合回收,大幅提高了资源利用能力,钼浸出率和回收率较传统工艺提升一倍以上。公司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整体处于领先水平。
③信息化赋能,打造“智能矿山”“数字矿山”
公司主动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要求,持续推动采铀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建成了生产、安全等远程集中管控系统,构建了生产运营“远程管控”新模式,实现了从“就地采矿”到“城市采矿”的重大跨越。远程管控新模式在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生产运行质量和综合管理效率的同时,增强了生产经营管控力度,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整体增长,助推数字化、智能化矿山建设高质量发展。
4)核电市场基础巨大,产业政策全面支持
①背靠规模巨大的核电市场,产业发展空间广阔
根据WNA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我国核电在建反应堆29座,占全球在建反应堆总数64座的45.31%;在建装机容量达到33.17GWe,占全球在建装机68.91GWe的48.13%。我国在建核电反应堆数量及装机规模均远高于全球其他国家,具有全球最大的天然铀产业发展市场基础。公司为中核集团核电天然铀产品独家供应商及国内少数具有天然铀运营资质的企业之一,可以充分享有我国总量巨大且稳定增长的核电市场红利。公司与国内核电客户签订了长期框架协议,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下游需求和盈利空间。
②国家政策全方位支持战略产业发展
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绿色矿山建设、战略矿产资源开发利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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