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4年11月,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子公司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和”)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新澳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香港”)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相关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新澳香港提供抵押担保,对应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4,977.00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号)
近期,因公司房产证信息变更,公司和子公司新中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对应最高债权额由人民币44,977.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48,164.00万元,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钛源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源纺织”)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钛源纺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3、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新澳纺织(银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银川”)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新澳银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5年预计担保的议案》,其中预计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20亿元,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时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09、2025-021)。
2、在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澳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为20,400.01万元,已审议新澳香港预计担保额度为13.2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7.85亿元;公司为钛源纺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已审议钛源纺织预计担保额度为2.00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60亿元;公司为新澳银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已审议新澳银川预计担保额度为2.00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00亿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协议
1、抵押人1: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2: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3、债务人:新澳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4、协议调整内容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1
1、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浙江钛源纺织品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人民币5,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
9、被担保方系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方。
10、反担保情况:无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2
1、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新澳纺织(银川)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人民币5,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
9、被担保方系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方。
10、反担保情况:无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投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不存在为失信被列执行人情形,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5年预计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且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8,050.00万元(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0.8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6,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4.73%。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余额,为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37,65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8.7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00元。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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