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智微”)向工商银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合同的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的主债权在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 陆仟万元整 )的最高余额内,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6.7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576.8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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