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8号)文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44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59,999,998.2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087,576.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7,912,422.10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9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2日XYZH/2021BJAA20601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2021年8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简称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银行账号:321110100100235231)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银行账号:320773675728)(简称中国银行木樨地支行)。公司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木樨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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