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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孙小卫、何绍茂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宇彬、廖科华、陈茂华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在内部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2023年3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3年3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84名激励对象授予1,922.870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65元/份。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3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320,026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997,296份,激励对象由1,184人调整为1,150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65元/份调整为22.1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20,03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8、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5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936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150人调整为1,092人,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159,353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2.14元/份调整为21.5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517,936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0、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4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38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63,400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092人调整为1,048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4,159,353份调整为23,495,953?份,其中在第一期已完成行权的股票期权为9,299,730?份,故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196,223份。

  11、202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663,4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2、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1,04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21.54元/份。

  13、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54元/份调整为21.36元/份。

  14、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在内部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2024年5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于调整后以2024年5月7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41.4391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6.52元/份调整为25.92元/份。

  6、2024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4年5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86名激励对象授予2,626.01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92元/份。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7、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2,08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25.92元/份。

  8、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92元/份调整为25.74元/份。

  9、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②派息

  公司在发生派息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2)行权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2023年和2024年两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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