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1月1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30.00万股 ?
●授予登记人数:223人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 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23日;
2、 首次授予数量:1,6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5,874.2416万股的2.92%;
3、 首次授予人数:223人;
4、 首次授予价格:3.27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股份数,涉及股数8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4人调整为223人,首次授予股数由1,638.00万股调整为1,630.00万股。
(二) 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个人权益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③预留部分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授予。届时须确定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后,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
④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3)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对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①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未满足上述第①条规定的,本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第②条规定的,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2027年的假设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注:①同行业公司按照申万行业(2021)“基础化工-农化制品-农药”标准划分。同行业样本若出现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业绩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公司董事会可以在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②以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若公司发生现金收购资产行为,则新增加的净利润列入考核计算范围。
④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4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具体见下表: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际缴款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0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5]0011000165号),截至2025年10月27日止,公司实际收到22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合计53,301,000.00元。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四、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630.0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8日。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授予日的会计处理: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的情况确认“库存股”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
2、限售期内的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3、解除限售日的会计处理: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二)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授予日A股股票收盘价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三)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3日,首次授予的1,6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成本约为6,829.7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①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②如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显著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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