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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2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396,226.4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563.92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万元。

  2019年4月25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1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饮片产 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0,900 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并向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项目建设期24个月,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963.14万元。截至2025年09月30日,本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9.2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821.8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35,744.86万元(含公司于2025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的16,4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5,744.86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购买理财产品及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及理财账户的余额如下:

  

  四、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12月。延期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 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于2023年经调整优化后启动的系统性信息化建设项目,初始规划基于当时的业务场景与管理需求,以构建适配公司运营的信息化体系为目标。项目核心涵盖云服务架构搭建、大数据应用开发、线上线下业务联动模式构建及风险与内部控制信息化等关键模块,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本次延期核心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市场环境剧变与公司管理理念升级的双重驱动

  项目初始规划虽经2023年调整优化,但基于当时的市场格局与管理思路,未能匹配后续市场环境及技术的重大变化——行业竞争格局重塑、客户需求精准化升级、数字化技术迭代节奏显著加快,对企业信息化的快速适配、灵活响应能力提出了全新挑战。同时,公司管理理念实现战略升级,从“流程信息化”向“数据驱动决策”“风险前置管控”转型,原规划中仅满足基础运营的系统架构、功能设计,已无法支撑当前市场竞争下的业务拓展需求及新型管理理念的落地,必须对整体方案进行重构优化,同步对公司各个维度数据及流程进行系统化梳理。

  (2) 业务与管理需求的动态迭代要求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及行业政策调整,公司业务范围持续拓展,管理维度不断深化。一方面,新业务场景的涌现需要信息化系统新增对应的功能模块;另一方面,风险管控与内部控制的要求日益严格,需在系统中强化数据溯源、权限管控等机制。为确保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发展同频,必须通过延长周期实现系统功能的动态更新,同时完成全维度数据与流程的梳理适配,避免出现“建设完成即落后”的问题。

  (3)技术与理念的持续升级需求

  当前数字化技术发展迅猛,云服务、大数据等领域的新技术、新架构不断涌现,如混合云部署优化、智能算法模型在数据分析中的深度应用等,均能大幅提升系统性能与使用价值。同时,行业内信息化管理理念持续进化,更注重系统的可扩展性、兼容性及用户体验。为让项目成果具备长期竞争力,需利用延长的周期完成技术架构的优化升级、管理理念的落地适配,以及公司数据与流程的系统化梳理整合,确保系统在未来数年内仍能满足技术迭代需求。

  (3)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需要

  信息化系统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关键支撑。若按原周期仓促上线,系统可能存在功能不完善、数据不通、流程不畅等问题,无法有效发挥支撑业务、优化管理的作用。延长2年实施周期,可充分打磨系统细节,完成全维度数据与流程的系统化梳理,实现业务、管理与技术的深度融合,使信息化系统真正成为提升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管理风险、抢占市场先机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数字化基础。

  2、 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

  中药饮片作为中药产业链核心环节,其质量直接影响中成药及临床疗效。当前行业集中度低、竞争零散,扩产项目有助于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国家《中医药法》及“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符合政策鼓励的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随着人口老龄化及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加速,优质中药饮片需求长期向好,项目可填补高端产能缺口。本次延期核心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政策与监管环境变化

  近年来中药饮片行业监管趋严,新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对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需投入更多时间优化生产流程以符合标准。

  (2) ?市场供需波动

  受全球经济下行及国内医保控费政策影响,中药饮片市场需求阶段性收缩,企业为规避产能过剩风险,主动放缓扩产节奏。

  (3) ?技术升级与标准化挑战

  行业标准化程度较低,不同企业生产工艺差异大,项目需同步推进设备智能化改造和统一标准适配,导致技术调试周期延长。

  (4)?外部竞争压力

  中药配方颗粒等替代品市场份额扩大,传统饮片企业面临存量竞争,需重新评估扩产规模与市场定位。

  (三) 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募投项目受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有所缓慢,除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已制定本次募投项目的专项实施计划,确保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同时,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重点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控。此外,公司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址,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划,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对公司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鹤药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关联方国鹤药业采购中西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械合计不超过500万元。2025年度1-10月,公司向关联方国鹤药业采购中西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械实际发生额为111.76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经营情况(合并报表):

  单位: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鹤药业股权结构如下:

  

  国鹤药业的股东为杨洪树和阮国芳,持股比例分别为50.50%、49.50%。阮国芳为公司副总裁阮国伟的姐姐,杨洪树为阮国芳的配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鹤药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5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交易价格、交易总量及确定方法: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中药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和采购商的有效配合。国鹤药业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以及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中西成药等,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与国鹤药业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销售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等不超过600万元。2025年度1-10月,公司向关联方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销售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等实际发生额为348.47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阮爱翔女士回避了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1)刘琼女士简介

  刘琼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云南大学MBA研修班结业,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经理。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月至今任昆明圣爱中医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2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在公司担任董事一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刘琼女士控制下的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5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交易价格、交易总量及确定方法: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白云山采购中西成药、中药材合计不超过70,000万元;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及提供广告服务、咨询服务、促销服务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2025年度1-10月,公司向关联方白云山采购中西成药、中药材实际发生额为30,450.39万元;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及提供广告服务、咨询服务、促销服务实际发生额为779.53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蒋宁先生回避了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白云山持有公司股份30,880,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白云山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5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交易价格、交易总量及确定方法: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中药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白云山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以及优先考虑向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中药材及中西成药,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0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简称“红云制药”)、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红温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及提供服务合计不超过7,000万元;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采购中西成药、医疗器械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向通红温泉接受劳务不超过20万元。2025年度1-10月,公司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及提供服务实际发生额为1,947.94万元;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采购中西成药、医疗器械实际发生额为22,231.33万元;向通红温泉接受劳务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阮爱翔女士回避了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应回避表决。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经营情况(合并报表):

  单位: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云制药股权结构如下:

  

  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阮鸿献先生、阮圣翔女士,持股比例分别为90%、10%。阮鸿献先生为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红云制药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经营情况:

  未建账。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5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交易价格、交易总量及确定方法: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中药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红云制药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以及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通红温泉为公司提供必要的劳务服务。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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