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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兴达

  股票代码:0028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1801-2118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1801-2118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员工持股计划)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7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注:部分比例合计数尾差及认购份额上限数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的公司股份23,466,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在履行本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一)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解锁及业绩考核

  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有效绑定公司与员工利益,使员工长期关注公司发展以更好的实现激励效果,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 核指标,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按照2025年、2026年公司的营业收入或归母净利润进行考核,以达到的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解锁的条件,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将依据解锁考核期内考核结果,分两期解锁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每期计划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 2025- 2026年,依据个人绩效考评等级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遵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设立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并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约定,并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2025年11月1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刘学、余君燕和江兆平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并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同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余君燕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8、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4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且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2)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并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且未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基于上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制度机制的牵引,聚合优秀人才加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锁定期内不得进行股票交易,故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及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持有公司股份23,466,48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327,551,705股的7.1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格占股比例数据精度可能受四舍五入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持股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公司股份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变化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比例亦会发生相应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2025年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部分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锁定期内不得进行股票交易。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将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及尚未履行的程序如下:

  1、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协议》于2025年11月3日全部签署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签署日期:2025年 11 月 20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授权和批准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报备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1801-2118楼。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签署日期:2025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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