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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科创投资集团”)直接持有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404,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弘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442,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东莞科创投资集团和国弘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00%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东莞科创投资集团因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318,21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0%,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情况的,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是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的数量和价格等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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