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6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3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本公司暂无优先股股东):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刘成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列席14人。其中现场列席2人,通讯列席12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履职要求,5位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列席6人。其中现场列席2人,通讯列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共同参与计票和监票。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属于监事会成员任免的普通决议事项,因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特别决议事项具有关联性,根据谨慎性原则视作特别决议事项,分别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竹莎律师和董幼林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63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2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5年11月21日起生效。
此外,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亦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之日即2025年11月21日起生效。
上述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官网披露。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65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戴波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戴波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与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简历所述之外的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曾受证券监管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戴波先生自2025年11月21日起履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戴波先生的薪酬将按照其适用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确定。
戴波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戴波先生的任职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后,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戴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戴波先生简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戴波先生简历
戴波先生,1971年12月生,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交易部行政负责人、衍生品交易部行政负责人。戴先生于2010年6月加入本公司,自2012年11月起担任衍生品交易部行政负责人,2013年7月起兼任交易部行政负责人,自2025年11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此外还兼任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建投(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建投(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戴先生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部执行总经理,本公司交易部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戴先生自清华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自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清华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64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2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关事项的议案》。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本届监事会成员林煊女士、董洪福先生、李放先生、王晓光先生、赵明先生和戴波先生自2025年11月2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林煊女士亦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经上述监事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相关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公司对监事会和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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