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8020 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期间累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数量为3,3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公司将就前述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即2024年5月23日)后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回购股份出售,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对未出售的股份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3,3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9月8日,公司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610,000股,减持均价为6.25元/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20,000股,减持均价为9.19元/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相应减少3,864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8020 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9,955,500股)
● 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9,955,500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3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本次回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2025年2月22日,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注:回购金额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将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9,955,500股用途变更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的考虑,为充分使用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对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将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9,955,500股用途变更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了上述事项发生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其他事项不做调整。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是基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的考虑,有利于降低未来“芳源转债”转股可能导致的股份稀释影响,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本次担保金额”包含新增的担保额度以及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金额。
● 累计担保情况
注:上表“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为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新增的担保额度以及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包含新增的担保额度以及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金额。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芳源循环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芳源循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实际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待具体担保协议签订时,公司将与担保对象协商反担保事宜、与担保对象其他股东协商等比例担保事宜(如涉及),并就协商、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额度预计,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有效管控,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董事会意见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未包含本次预计额度),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356.48%、64.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4,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38.84%、43.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8020 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品种。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及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保证金质押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
至2025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2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黄敏龄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碳酸锂、硫酸盐、镍电池正极材料等,涉及的主要原材料为含金属镍、钴、锂等材料。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金属价格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金属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近年来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对公司成本管控产生了较大影响。为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控制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能力,保障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交易工具主要为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纯碱、烧碱等品种;如进行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交易品种,则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期限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为规避原材料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一) 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使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审批权限、组织机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开展业务,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匹配,套期周期与现货库存周期相对应,设置合理的止损线,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5、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通讯设施,确保套期保值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技术故障时,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防范技术风险。
6、公司将积极关注期货套期保值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将根据政策变化及时作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调整,以防范政策波动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旨在借助期货市场风险对冲功能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8020 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及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7,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对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贝特瑞需要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发生额/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2025年1-10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2025年11月、12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注3: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注4: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商品及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并结合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业务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二)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结算方式和条件是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8020 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伟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炬芯科技、芳源股份、信雅达、博苑股份、物产中大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朝圣,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丁锡锋,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迎丰科技、春晖智控、仙琚制药、斯菱股份、芳源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双方商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含母公司及合并报告),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总费用与上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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