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22版)
附件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1.根据《公司法》及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本次修订涉及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变更为“股东会”,全文删去“监事”“监事会”的表述,章程条款如仅涉及该内容的修改,在上述修订对照表中将不再一一列明。
2.由于条款增加或减少,本章程中原条款和引用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
附件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
刘正斌
刘正斌,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湖北省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处长、综合交通处处长,湖北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级),湖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正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刘正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陈佳
陈佳,男,1982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上海硕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上海康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理益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兼资产管理中心不动产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监事长。
陈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陈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除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刘元瑞
刘元瑞,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董事。
刘元瑞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刘元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李俊喜
李俊喜,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营销总监兼襄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营销总监兼武汉业务管理总部党委书记、总裁,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武汉业务管理总部党委书记、总裁。
李俊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陈华军
陈华军,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公共管理硕士。现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仙桃市财政局书记、局长,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资产财务(法务风控)部部长,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
陈华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除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外,陈华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黄雪强
黄雪强,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华兴益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十车间技术组工艺员,上海住总(集团)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兼财务部副经理,中华网游戏集团财务总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黄雪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黄雪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除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陈文彬
陈文彬,男,1986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时首席投资官兼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上海百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文彬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陈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除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赵海涛
赵海涛,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北长江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等。
赵海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赵海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独立董事
朱启贵
朱启贵,男,196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后,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兼任中国统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分会副会长、上海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统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金融学会国际金融中心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统计研究》编委。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副教授、副系主任、党总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党委书记。
朱启贵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徐信忠
徐信忠,男,1964年出生,金融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曾任光华管理学院资深副院长、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曾任中国金融学年会第一届理事会主席,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金融学专业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英国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Financial Economist)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讲座教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信忠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李新天
李新天,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副会长,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兼任创梦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1119.HK)、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6887.HK)独立董事。曾任武汉大学校工会兼职副主席,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新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全怡
全怡,女,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澜青年学者。兼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32)、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88081)、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挂职)。
全怡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代昀昊
代昀昊,男,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后。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数量经济学会理事,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兼任《中国金融评论》(国际版)青年编委会成员,《环太平洋金融杂志》特刊客座编辑等。
代昀昊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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